【打假跟踪3】侵权案开庭审理,择日宣布结果!
发布时间:2014-10-23 浏览量:19773

     1     10月11日,关于“咕噜鱼”商标侵权纠纷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重庆腾联魔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一众涉嫌侵权的商家告上了法庭,“7石咕噜鱼陕西宝鸡新建路店”、“神石咕噜鱼陕西宝鸡新建路店”、“7石咕噜鱼陕西西安建国路店”、“7石咕噜鱼宝鸡联盟第五大道店”、“七石咕噜鱼”5家涉嫌侵权的被告到庭应诉,我司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合法的权利,并同时向涉嫌侵权的商家索取合理的赔偿。

      “咕噜鱼”是我司注册商标,只有我司及我司授权的商家或个人才能享有商标专用权,然而这几家被告未经我司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咕噜鱼”商标用作招牌,“七石咕噜鱼”更是明目张胆擅自使用“咕噜鱼”进行宣传、招商,这些行为明显侵犯了我司的商标权,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损害了我司的合法权益;这些行为是一种与诚实信用原则相悖的恶意侵权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司代表律师也提供了涉嫌侵权的商家侵权行为的事实证据,为此,涉嫌侵权的商家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我司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

     综上,我司请求法院依法认定“咕噜鱼”商标侵权案的事实,并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对“咕噜鱼”系列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及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告立即停止 使用“咕噜鱼”字样,拆除门头上“咕噜鱼”招牌;3、每位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合计人民币25万元;4、被告承担原告调查侵权行为所支出的费用;5、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在收到传票之后,都到庭应诉,经过持续1天的审判,案件结果将择日宣布!“神石咕噜鱼”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自知理亏,现已关门大吉,鉴于该商家态度端正,我司不予追究;同时我司也严厉警告:在全国各地擅自使用我司“咕噜鱼”注册商标的商家、企业或者个人,请尽快自行拆除“咕噜鱼”字样,否则我司将采取同样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七石咕噜鱼”的负责人魏XX、杨XX也到庭应诉,但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仍在狡辩,我们相信,在法律的公正面前,这些侵权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正义审判。

咕噜鱼(原魔石咕噜鱼)财富专线:400-887-7037

手机微信用户扫描二维码关注更多信息


                            

上一篇: 【开业】恭贺甘肃礼县店开业大吉,生意兴隆!
下一篇: 【打假跟踪2】:涉嫌侵权者纷纷拆除招牌!
提交免费获取资料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渝ICP备11005119号-5    https://beian.miit.gov.cn/